浙江省玉环县烟草专卖局公 告
一、2006年12月15日,我局会同公安部门在玉环县清港镇凡塘路段查获一辆车牌为浙JD1498面包车无证运输卷烟:84全硬大红鹰(精品)4条、84全软玉溪1条、84全软新安江10条、84全硬红双喜(沪)10条、84全硬雄狮(老版)5条,共计5个品种30条。
二、2006年12月17日,我局会同公安部门在玉环县清港镇凡塘路段查获张喜福驾驶浙JD1753客车无证运输卷烟:84全硬雄狮(老版)180条。
三、2006年12月21日,我局会同公安部门在玉环县清港镇凡塘路段查获一辆车牌为浙JD1222客车无证运输卷烟:84全硬中华1条、84全硬大红鹰(精品)4条、84全软新安江30条、84全硬雄狮(老版)5条,共计4个品种40条。
四、2007年1月1日,我局会同公安部门在玉环县清港镇凡塘路段查获一辆车牌为浙J32513客车无证运输卷烟:84全软利群(长嘴红)20条、84全软牡丹10条、84全硬雄狮(老版)10条,共计3个品种40条。
五、2007年1月27日,我局会同公安部门在玉环县清港镇凡塘路段查获一辆车牌为浙JD1008大客车无证运输:84全软中华5条、84全软云烟(珍品)5条、84全软玉溪3条、84全软新安江5条、84全硬利群(老版)3条、84全硬白沙(和红)3条,共计6个品种24条。
六、2007年1月29日,我局会同公安部门在玉环县清港镇凡塘路段查获一辆车牌为浙JC1246大客车无证运输卷烟:84全软中华6条、84全软新安江7条、84全硬利群(老版)3条、84全硬白沙(和红)3条、84全软玉溪3条、84全软云烟(珍品)7条、84全软利群(蓝)1条,共计7个品种30条。
上述卷烟当场无人认领,现根据《浙江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五条和《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》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予以公告。当事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玉环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(玉环县珠港镇城关玉兴西路33号)接受处理。逾期将对上述查获的卷烟依法作出处理。
特此公告
浙江省玉环县烟草专卖局
二OO七年三月二十九日